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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的政治审查材料的写法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19 | |||||
综合性政审材料的格式和内容如下: (1)标题。一般应写明被审查人的姓名、报告的内容,如“关于×××同志的综合性政审材料”。 (2)正文。应分别写明的内容是:①本人的基本情况及简历。主要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 程度、参加工作年月、职业(职务),以及主要工作经历等。②政治审查中提出的问题。主要写明是什么问 题,是本人的问题还是亲属的问题,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主要情节。同时,要写明是本人交待的还是 被组织查出的或是别人检举的,组织上曾否作过结论或进行过处理。③调查的方式和结果。主要写明采取 了哪些调查手段,调查了哪些单位和个人,查阅了哪些资料。经调查已经清楚的问题,以及悬而未定(暂 时无法查证)的问题或疑点。④调查的结论。通过对查证结果的综合分析,认定查证问题的事实、性质、 程度及本人对问题的认识态度,并提出是否影响其入党的意见。 (3)落款。应写明报告的党组织名称或审查人员的姓名,并注明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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