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现在的位置: 党建资讯网 >> 文章中心 >> 理论实践 >> 先进教育 >> 文章正文 | ![]() ![]() |
|
|||||
保持清正廉洁 树立先进形象 | |||||
作者:姜 和 …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17 | |||||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党的先进性最终要靠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广大党员能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党的先进性,至关重要。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就必须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带头抵制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侵蚀,以实际行动树立共产党人的先进形象。 加强学习,筑牢防线。加强学习是党员保持清正廉洁的重要前提和保障。不学习,思想就容易庸俗化,修养就难以提高,就难以把握正确的政治界限和是非界限。一个不讲学习的党员,不可能做到政治上清醒,也不可能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只有注意加强学习,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党员加强学习,首先应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不断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次应认真学习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廉洁从政的先进典型,明确哪些东西是好的、哪些东西是不好的,哪些是应该提倡的、哪些是应该抵制的,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以高标准来要求自己。同时,积极学习经济、法律、科技、历史等各种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提高境界,抵制诱惑。党员保持清正廉洁,需要不断提高思想境界,自觉抵制灯红酒绿的诱惑。在工作上,应尽职尽责、开拓进取,努力为党和人民多做工作、多作贡献,而不能斤斤计较个人的名利得失;在生活上,应健康向上、追求崇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在作风上,应坚持以身作则、从严要求,带头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坚持这样做,才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先进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爱戴。从近些年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一些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堕落为腐败分子,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思想上放松了警惕,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片面追求物质享受,抵挡不住消极腐败现象的侵蚀。这从反面警醒我们,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既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又要进一步加强道德修养,自觉抵制各种诱惑。 接受监督,坚持原则。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党员要保持清正廉洁,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包括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应正确认识和对待监督,把它看作组织和别人对自己的爱护与帮助,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改进不足。共产党员作为先进分子,仅仅做到洁身自好、独善其身是不够的,还应当坚持原则、激浊扬清,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应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怕得罪人的好人主义等思想,树立“监督是治病,监督是救人,监督是负责任”的观念,切实担负起监督的责任,通过强化监督,使清正廉洁在党内蔚然成风,使党员队伍牢固树立起先进性形象。在监督的过程中,应针对不同问题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工作方式方法方面的问题,应多提意见和建议;对工作态度和作风方面的问题,应多打招呼多提醒;对触犯党纪国法的问题,应积极反映和坚决抵制。 |
|||||
文章录入:lthm 责任编辑:lthm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
![]() |
电话:010-80358317 80358319 传真:010-80358317 为了获得最佳浏览效果,建议使用IE6.0或以上版本的浏览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 版权所有 www.192171.com 党建资讯网 2004—2006 京ICP备05002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