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网站简介 | 部分用户 | 党建电教片 | 企管电教片 | 图书图片 | 文章中心 | 欢迎投稿 | 雁过留声 | 联系订购 | 
您现在的位置: 党建资讯网 >> 文章中心 >> 基层党建 >> 党风廉政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党风廉政建设的时代要求         ★★★ 【字体:
党风廉政建设的时代要求
作者:于文发    文章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7

  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指出,“十一五”时期要以党风建设带政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进党风和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伟大工程,有其延续性,也有其阶段性,既要坚持党的传统,又要充分体现时代特色。因此,探索党风廉政建设的时代要求,是从战略高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大前提。

  适应市场化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人们,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人民群众极度关注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也日趋完善,然而腐败现象依然在某些领域和地区蔓延滋长,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依然严峻。这里有两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认识和解决:一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环境和条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些变化具有战略性和全局性;二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举措必须创新和发展,以适应新的变化和条件。在这两个方面都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和矛盾:在思想认识方面,对新的环境和条件认识不足,对新的问题和矛盾研究不够,思想观念严重滞后。至今仍有不少人怀念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社会风气,留恋那个时期的人际关系,对今日的物质生活与精神需求的巨大差距感到困惑不解。心情可以理解,观念却已滞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我们的思想观念必须适应时代的发展变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和举措的创新和发展则更加紧迫。在这方面我们党有优良的传统、成功的经验,这些传统和经验应该继承和借鉴,但不能简单地照搬,需要在此基础上创新和发展。如建国初期开展的“三反斗争”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影响深远,今天的环境和条件却不允许采用这种形式。改革带来的体制的交替,社会资源的配置,权力利益的分配,给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提出了新的挑战。权力寻租和商业贿赂现象就很能说明问题,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权力寻租的天地十分狭小,商业贿赂现象也比较罕见,在市场经济的新环境、新条件下则成为十分普遍的倾向性问题。问题就在于权力寻租和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丰厚了,制约的制度和举措却没有随之跟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大势所趋,党风廉政建设也要适应市场化的发展要求。

  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党风廉政建设可以从两个领域和角度去探索和实践,一个是从党的建设的领域、党风的角度,另一个是从政权建设的领域、政风的角度,二者的结合点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和执政能力建设。党风建设以党的基本理论、党章和党内的法规制度为基本依据,以党内的民主生活和监督体制为主要平台,以思想教育、党性修养、纪律约束为主要的途径和基本的层面,凸现党内的纪律制约,要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廉政建设则更多是从政权建设、政府机关建设的角度思考和应对,它依据的是宪法、国家公务员法以及相关的法规和条例,以民主法治建设为基本平台,尊重民情、民意,依托社会监督,强化权力制约。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在这个大前提下,党风廉政建设呈现出与市场经济接轨,与民主法治建设接轨,与世界接轨的发展趋势和基本态势,法制建设则是实现接轨的连接点,因此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法制轨道已是大势所趋。这里尚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和矛盾:一是要解决廉政立法问题,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廉政;国家公务员法的出台为此奠定了基础,还需出台廉政法和监督法,形成完备的廉政法律体系。二是要完善体制和机制,解决制度保障问题,重点是解决好权力运行和权力制约的体制和机制,强化对权力的监控。三是加大依法惩腐、依法惩贪的力度,把纪律制约和法律惩治结合起来,凸现法律惩治的作用。四是确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理念,从根本上解决权与法、人治与法治的关系问题,构建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排除权力、地位、关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干扰和破坏。 
 
  推进民主化的进程

  民主进程与法制建设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两大动力,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法制建设是解决体制、机制和社会秩序问题,民主进程则是解决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问题。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民心、民意是衡量党风廉政建设的标准,人民的支持和参与是决定性的因素。民主建设是一篇大文章,有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两个基本层面,党内民主是推进社会民主的基础和动力,也是民主化进程的起点和重点。党员是党的主体,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是推进党内民主的关键,党员的民主权利集中体现为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等,涉及决策、用人、监督等各个方面,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在思想观念和思维方法上要清除等级观念的影响,树立在党章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理念;在决策体制和机制上需要不断的改革和创新,为广大基层党员参与决策创造机会和条件;在党内监督方面需要增加透明度,及时向党内通报情况。近些年我们党在一些地区进行了“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党的代表和党的领导干部直选制”、“党的代表提案制”、“全委会决策制”的试点,取得了一些成果和经验,核心问题是完善体制拓宽途径,使党员能够了解情况,表达意愿,参与决策,有效监督。社会民主主要在于体察民情、民意,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要求主要是围绕民生、民富问题展开的:在利益分配方面要求公平;在社会地位方面要求公正;在社会保障方面要求落实;在生活方面要求安居乐业;在民主权利方面要求得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集中体现在利益需求和政治诉求两个方面,与此相适应,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在增强。在改革开放不断推进发展的关键时期,人们越来越关注改革的成本和成果问题,即改革的成本能否合理分担,改革的成果能否公平分配,不同的社会阶层对自己的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有不同的估价,有的非常满意,有的基本满意,有的不够满意。作为执政党既要考虑全面,又要关注重点,重点就是由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人民军队构成的社会主体和弱势群体。

  实行社会化的监督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流传了几千年的古老格言充满了处事哲理和政治智慧,时至今日依然给人们以深刻的启迪。十六大以来中央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然而,现行的监督制约体制和机制依然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和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有:权力运行与权力监控的衔接不够协调;各个监督制约机构之间的配合不够紧密;权力和关系对监督制约的干扰时隐时现;群众监督的途径和渠道不够畅通。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引起人们的关注,即专业监督机构监督制约职责和职能的局限性逐步显现,有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之感,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专业监督与社会监督的相互衔接,实行监督的社会化。实行监督的社会化必须具备一些基本条件:一是需要改革和完善权力运行体制和机制,使其更加公开和透明,打破权力的神秘感,杜绝暗箱操作;二是加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力度,吸收各阶层群众参与决策,监督决策;三是拓宽监督的渠道和途径,出台相应的法规条例,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如群众举报、民意测验、录用公示、听证会等;四是改革和完善选聘用人制度,关注和尊重基层群众的意见和意愿,从根本上解决对上负责、对下不负责的问题。实行社会化监督必须明确监督的主体,拓宽监督的渠道,完善监督的体制,全方位地向前推进。从思想观念上彻底打破官本位的思想桎梏,树立民本位的基本理念,确立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地位;从体制和机制方面,把党内和政府机关内部的监控体制与社会的监控体制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实现管理和监督的社会化,对权力的运作实行全程监督,对决策的失误实行责任追究;疏通和拓宽渠道是社会化监督基础性的工作,近些年推行的决策旁听、决策听证、民意测评、社会公示等开了一个好头,尚需拓展和完善,如决策质询、责任追究、个人财产的申报和审计、重大情况的通报等等。实行社会化监督还需不断地提高人们的监督意识和民主素养,监督意识和民主素养的提升不能局限于少数阶层,局限于知识阶层,而应着眼于大多数,尤其是基层群众。在这个领域我们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可谓之任重而道远。

  (作者系大连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主任、教授)

文章录入:lthm    责任编辑:lthm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