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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党章  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 【字体:
认真学习贯彻党章  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作者:强  卫    文章来源:求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5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提出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把纪检监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增强学习贯彻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学习贯彻党章是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的核心内容。我们必须从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党章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学习贯彻党章是保证党的政治、思想、组织统一和行动一致,维护中央权威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学习贯彻党章,最重要的就是必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章是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那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采取阳奉阴违的态度,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的行为,是十分错误和有害的。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严格按照党章办事,自觉接受党章的约束,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坚决防止和克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纪律松弛的现象。

    学习贯彻党章是践行党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保证。学习贯彻党章,必须牢记并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于党员来说,不是新的要求,但始终如一地做到这一点,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历史条件下,能否始终不渝地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员领导干部面临的最重大的课题。如果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由于地位、环境和条件的变化,不能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不能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任凭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甚至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我们党就会脱离群众,党的执政地位就有动摇甚至丧失的危险。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就是要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学习贯彻党章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举措。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明确提出通过学习贯彻党章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他要求全党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加强道德修养,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进一步强化制约监督,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部署,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认真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的职责,确保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二、学习贯彻党章要注意把握好几个问题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章,始终把制定和完善党章、学习和贯彻党章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党章是党内的根本大法,在党内拥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学习贯彻党章,要做到三个结合。

    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章与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已经明确载入党章。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世界发展趋势、总结我国发展经验基础上提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关键是要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和制度上形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力保障,努力把立足科学发展、坚持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落到实处,使学习贯彻党章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章与遵守、贯彻和维护党内法规紧密结合起来。多年来,我们党根据党章,制定了不少党内法规。总体上说,党章和党内法规的执行情况是好的或比较好的,但有章不循、有规不守、有纪不依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必须把学习贯彻党章与遵守、贯彻和维护党内法规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当前要着重加大三项法规的落实力度。一是加强对党内监督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切实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监督。二是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落实情况的检查,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权利,对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三是加强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章的长期性与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结合起来。学习贯彻党章是全党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既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又要有现实紧迫感。要紧紧围绕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六个进一步”的要求,把学习贯彻党章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在整体部署、全面要求的基础上,确定每项要求中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明确标准,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认真、扎实的工作和阶段性成果的不断积累,彰显党章的权威,实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

    三、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确保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是纪检监察机关当前工作的重点。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的要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为此,必须紧紧抓住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那种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分割开来、对立起来的认识是不对的。科学发展观首先是用来指导发展的,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同样,认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会影响发展的观点也是不对的。如果思想仍停留在以GDP为中心、片面强调发展速度上,一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自觉不自觉地简单等同于“新村建设”,热衷于“大场面”、“大手笔”,拆旧盖新,乱占耕地,类似这样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必然妨碍和干扰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要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对照和检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促进首都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

    二是强化作风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有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来保证。那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习惯于做表面文章,热衷于搞形象工程,不按客观规律办事,搞不切实际的高指标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做法,与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和要求格格不入。这些问题的存在,使一些本来可以做好的事情没有做好,一些本来应该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一些本来可以缓解的矛盾进一步激化,严重影响了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因此,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检查,必须加强对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检查。要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将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向党委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要求。通过加强监督检查,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自觉发扬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作风,弘扬艰苦朴素、勤俭建国的作风,自觉抵制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奢侈浪费的不良作风,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为党和人民创造新的业绩。

    三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坚持党的宗旨的根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可以说,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是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的。当前,要特别重视解决医疗、教育收费,农村土地征占,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中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特别要加强对维护群众利益情况的检查,认真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背后的违纪违法行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体现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上,使广大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来的实惠。

    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力武器。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最重要的是党的政治纪律。在改革处于攻坚阶段、国际形势和国内情况纷繁复杂的条件下,尤其要有严明的政治纪律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然而,在有些同志的头脑中,党的政治纪律观念有所淡化,认为政治纪律是软的、空的,对党的方针政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这种认识和做法是很危险的。政治纪律涣散,势必影响党的思想统一、组织巩固和战斗力的提高。

    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的政令畅通,是党的最高利益所在,也是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纪委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必须把从严治党和严肃执纪有机地统一起来。要加强对遵守纪律的教育,将遵守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重点,纳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加以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自觉性,自觉接受纪律约束。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今年是换届之年,北京市各区县和乡镇党委、政府班子将分批集中换届。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同组织部门紧密配合,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和规定。对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给,而且要严厉批评;对买官卖官的,一经发现,立即严肃查处。要加大执行纪律的力度,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必须严肃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必须作出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按党纪国法予以惩处。纪律检查机关是维护党的纪律的忠诚卫士,对严肃执纪负有重大责任,必须尽职尽责,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敢于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无私无畏,刚直不阿,不断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党章明确规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要求,一方面着力搞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另一方面着力搞好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协调。

    近年来,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机构健全、分工明确、渠道畅通、动作规范”的要求,建立起了防治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在组织协调办案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下一步,要以组织协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重点,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保证各执纪执法部门能够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工作,一个突出特点是涉及领域广、情况复杂。许多工作与深化改革密切相关,许多任务与多个职能部门的业务紧密相连。比如商业贿赂的专项治理,单靠某一个部门、单位推进,难度较大,必须统筹考虑,整体策划,这就需要纪委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当前,要注意克服两种畏难情绪:一种是认为政府职能部门是推进改革、深化源头治理的主体,纪委过多地组织协调,“手伸得太长”,怕引起误解,不敢大胆放手地开展工作;另一种是认为源头治理情况复杂,麻烦事、棘手事多,弄不好会得罪人,费力不讨好,不想也不愿积极组织协调。这些畏难情绪势必影响纪检机关履行职能。我们应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章上来,充分认识协助党委组织协调源头治理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不存在该不该抓的问题。要明确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进一步增强组织协调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这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作者: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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