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网站简介 | 部分用户 | 党建电教片 | 企管电教片 | 图书图片 | 文章中心 | 欢迎投稿 | 雁过留声 | 联系订购 | 
您现在的位置: 党建资讯网 >> 文章中心 >> 基层党建 >> 党风廉政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字体: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作者:阳安江    文章来源:《前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2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突出重点,抓好贯彻落实
   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的《意见》,紧密结合了北京的实际情况,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不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意见》提出了12项宣传教育任务。完成好这些任务,必须抓住三个重点:
   一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关键要在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在内容上,要紧紧围绕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发展,分层分类地加强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权力观、利益观的教育,加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教育,加强党纪政纪和从政道德教育。要创新教育的方式方法,善于运用各种形式,提高教育的有效性。要认真总结今年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广泛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切实提高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水平。
   二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各地区、各单位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各行各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结合起来。要善于通过加大新闻舆论宣传和广泛开展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活动,弘扬廉政思想,倡导廉政道德,营造廉政氛围,增强廉政意识。要注重廉政文化建设的实际效果,切忌搞劳民伤财的花架子,做表面文章。要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加强首都廉政文化建设的工作意见,推动廉政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是完善宣教工作格局。这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必须长期坚持。各级党委要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各级宣传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与有关部门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动反腐倡廉教育的深入开展。
   (二)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中的保证作用
   《意见》提出了12项制度建设的任务,重点要抓住四个方面:
   一是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严格执行市委《关于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规定》,进一步细化职责范围、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减少和避免因个人独断专行而引发腐败问题。
   二是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加强党内监督的前提。当前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特别要努力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时限等,切实保障广大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三是健全惩处和问责等制度,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为扭转当前一些制度不落实的状况,要健全和完善对领导干部的问责办法以及对违纪行为的惩处细则,使那些不胜任、不称职、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得到调整,使不遵守制度、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受到追究,切实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权威性。
   四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继续强化党政领导班子、党政正职的责任主体地位,完善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及时了解掌握所辖地区、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以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情况,督促责任主体工作到位。按照中纪委的要求,市纪委正在研究制定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现象的深层次问题
   按照《意见》的要求,当前要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以及抓好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分析近年来查处的案件,腐败现象绝大多数发生在这些领域。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意见》的部署,选择6项改革4项制度中事关首都经济全面发展、事关建设和谐社会大局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重点研究、重点攻关、重点突破。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把反腐倡廉工作与重大改革措施紧密结合起来,凡是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必须用市场机制的办法解决,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权力的干预。要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以科学化、民主化为目标,建立健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管理、制约和监督机制,坚决避免少数人或个人说了算。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方向,不断细化制度,完善程序,逐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从政行为的规范,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新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各项改革。
   (四)强化制约和监督,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
   监督工作重点是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大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巡视力度,增强巡视工作的有效性,充分运用巡视成果,强化对区县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目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正在实施,各派驻机构要转变观念,把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统一管理的新体制优势发挥好。为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市委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对区县局级党政正职监督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
   二是强化对重要领域的监督。当前,奥运会筹备工作已进入了关键阶段。从2005年到2008年,全市建设各类基础设施项目达数百项,投资数额巨大。对奥运场馆等基本建设项目、奥运专项资金和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市场开发情况进行监督,是行政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区、各单位一定要按照《关于在基本建设中实施“阳光工程”的意见》,继续抓住“用地公开”、“拆迁公开”、“招标公开”等重点环节,在奥运场馆建设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上,不折不扣地推行“阳光工程”,不能有半点松懈。负责监督的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完善监督责任体系和层级监督网络,健全监督制度,确保“廉洁奥运”目标的实现。
   三是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职能作用。要充分发挥党的代表大会、人大、政协、行政、司法、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及新闻舆论等监督主体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发挥各监督主体的合力作用,对权力运行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积极开展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确保政令畅通。要继续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机制,强化民主监督,下大力气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健全行政投诉制度,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促进依法行政。
   (五)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我们强调预防并不意味着放松查处。当前,腐败现象仍处在易发多发期,查办案件工作要继续加强。一定要认识到,只有惩处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要进一步落实办案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务必按照党章的要求,对查办案件负起责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充分运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多种处理手段,加大查处案件的力度。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把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切实贯穿于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要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要严格办案措施,对“两规”,必须坚持使用,但要少用和慎用,确保万无一失。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各地区、各单位在查办案件时,一定要综合考虑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既要严厉惩治腐败,又要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既要严肃执纪、惩处极少数腐败分子,又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挽救大多数犯错误的干部;既要查处腐败案件,又要注意端正风气、凝聚人心、促进发展。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凡案发原因未找准的、案发教训未总结的、整改措施未落实的、应追究责任没有追究的,都不能结案。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注重配合协调,才能取得实效。各地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意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第一,认真学习,把握精神。贯彻落实好《实施纲要》和《意见》,首先要学习理解好《实施纲要》和《意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把学习《实施纲要》和《意见》与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今后的工作任务结合起来。通过认真的学习,使领导干部理解《实施纲要》和《意见》的基本精神,掌握《实施纲要》和《意见》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的自觉性。
   第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继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反腐倡廉的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级党政正职是“第一责任人”,党委一把手负总责,政府一把手对政府方面的工作负总责,真正做到“一岗双责”。领导班子中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对分管的部门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发挥职能优势,从业务特点出发,针对容易滋生腐败行为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完善管理,健全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情况,交换意见,齐心协力抓好落实工作。
   第三,细化任务,狠抓落实。各地区、各单位不要再制定各自的惩防体系。要紧密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业务工作的要求,突出重点,提出每年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意见》的具体计划和措施。注意把所承担的任务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整体格局中,同深化改革等重大措施结合起来,使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明确每项任务的时间进度、工作要求,把任务落实到单位、部门直至每一个工作岗位和具体责任人。一项一项地完成,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推进。
   第四,组织协调,强化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意见》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注意做到协调有力但不包办,协助党委、政府抓好主要任务的分解。对牵头负责的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并协调其他牵头部门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加强监督检查,把落实《实施纲要》和《意见》的情况,纳入责任制督促检查范围。及时总结推广实践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要注意解决影响《实施纲要》和《意见》落实的深层次问题,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创新思路,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为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和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做出新的贡献。  

 (作者: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文章录入:lthm    责任编辑:lthm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