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质监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民主评议行风、行风评议“回头看”以及机关作风建设等活动,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制约为重点,认真抓好制度建设。自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以来,全省系统共新建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2787项,其中涉及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的制度有319项,省局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38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全省系统发生了积极的变化,正气得到了弘扬,行为得到了规范,服务意识得到了加强,社会形象得到了提升,实现了全省系统党风廉政与质监事业的同步协调发展。 中央关于《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颁布后,省局党组进行了认真学习,并结合全省系统实际进行了研讨。大家深切地感到,构建惩防体系,落实《实施纲要》,重在制度建设。这方面,我们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加强制度建设,必须把第一责任人推上前台。各级领导班子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也是腐败问题容易滋生的群体。如果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不能真正重视制度建设,不能带头执行制度,那么,制度建设就是一句空话。近年来,我们在抓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把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推上前台。首先,省局党组作出表率。坚持班子带头抓建章立制工作,自觉遵守党纪行规,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其次,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局面。每年初,省局都与各市局、直属单位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责任状》,各市局一把手都与同级班子副职和下级一把手签订《责任状》;年终,省局党组成员带队对各市局、各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时,都把制度建设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加强制度建设,必须突出重点。在抓制度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突出重点,注重抓主要矛盾,抓矛盾的主要方面。一是针对人权、财权、物权等共性的权力,把重点放在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身上。严格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纪检组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一把手谈话等制度;与此同时,我们通过制订议事规则、工作程序,实施政务公开,促使各级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规范用权。二是针对与行政许可项目有关的权力,把重点放在审查、检查、评审这三个关键环节上。去年以来,我们综合分析机关作风建设征求意见情况和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着手在全省系统排查问题多发易发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最终将37项行政许可项目的关键环节集中到了审查、检查、评审上。我们要求相关职能处室进一步完善工作规程,同时,在全省和全国质监系统率先实施行政许可集体审议制度,制定了《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审议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凡我局实施的关系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许可,均应经审议委员会集体民主讨论决定。三是针对行政执法问题多发易发的情况,将重点放在对自由裁量权的制约上。我局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始终坚持“三分离”制度,即:查案与审案分离、涉案财务办理与管理分离、作出处罚决定与执行决定分离,制约权力运行,防止出问题。 第三,加强制度建设,必须坚持管用的原则。制度的权威来自刚性,党建资讯网,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制度的价值源于实效。制度建设要增强刚性、增强可操作性,不能只做一般性的规定,而要使每一个干部职工都清楚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一旦违反了制度,要受到什么样的处理。近年来,我们出台的制度都特别注重刚性方面的要求,不企求一个制度能覆盖所有方面、解决所有问题,坚持成熟一个,实施一个。质监系统2003年初开始实施《六条禁令》,对六个方面的问题作出了硬性规定,一旦违反了,都有相应的处理措施,而且不管是谁,坚决一视同仁,不手软,不护短。虽然《六条禁令》篇幅不长,但非常管用,较好地解决了多年想解决但没有解决好的一些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去年初,我们又突出解决有关人员收受企业“劳务费”问题,严肃查处了个别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收受企业“劳务费”的问题,并在全省系统作出了禁止收受钱财的明确规定:“凡是收受钱财的,不论数额多少,一经查实,将给予解聘、辞退、开除处理”。全省系统8000多干部职工人人作出了拒受“红包”的承诺保证。出台规定前,当时少数干部职工认识不尽统一,认为太严了。到了年底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严禁公职人员收受礼金礼品的若干规定》后,大家思想认识高度统一,认为省局抓得超前,较好地增强了执行《规定》的自觉性。 第四,加强制度建设,必须在抓制度执行上下功夫。只注重制度制定,不注重制度执行,制度就会形同虚设。要确保制度建设落到实处,就必须做到制定制度和执行制度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为了确保制度落实,我们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对系统内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坚持做到“五不放过”的原则。2002年省局直属单位一名中层干部因为违规收受服务对象“加班费”并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事实查清后,省局党组一班人意见十分一致,作出了对直接责任人开除的处分,与之衔接,省局纪检监察部门协助该单位查找制度建设方面的漏洞,帮助完善《质量手册》,提高了制度建设的水平,近几年来,该单位面貌一新,干部职工精神饱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省纪委七次全会一结束,我们随即召开了全省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对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进行了部署,对制度建设作出了安排。根据质监事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今年,我们将在制度建设方面实施“五一二”工程: 第一,新建五项制度:一是出台《江苏省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此项制度在年初已经印发全省系统,主要是针对全省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办法》明确规定,对分管范围内发生的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问题,要按照“上追一级”的原则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同时《办法》还对责任追究的内容、责任认定、具体操作办法作了具体明确,省纪委《纪检监察动态》还发专刊进行了介绍。二是出台《行政处罚工作管理办法》。拟在今年出台《行政处罚工作管理办法》,对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案源管理、现场调查、抽样送样、案件审理、处罚执行、涉案物品管理、案卷保管等各个环节进行细化,采取微机化管理,将过错责任具体到各个岗位,并且明确责任追究的具体措施,以防止因个人因素造成的有案不查、重查轻罚、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出台《全省质监系统领导干部勤廉公示制度》。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学习借鉴宿迁市的做法,对全省系统134名处级领导干部个人勤政廉政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出台《行政许可审查工作监督管理办法》。目前,质监部门主要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市场安全准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量确认、实验室认可、ISO管理体系认证、标准备案等7大类审查评审工作,共有各类审查员、评审员2800多人,其中质监系统以外的人员占一半以上。为了保证审查、评审工作的公正性,防止审查人员以权谋私,我们准备在今年出台《行政许可审查工作监督管理办法》。五是出台《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工作制度》。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工作是质监系统承担的又一项重要任务,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因此,规范食品市场准入权力的行使,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为此,我局正在积极制订《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工作制度》以及相关的配套制度。 第二,推广一项制度:《行政执法开门审案制度》。此项制度去年在盐城局进行了试点,今年我们在总结提高的基础上,准备在全省系统全面推开。邀请法制办、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法制专家参加开门审案会、听证会,把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放在阳光下操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保公平。 第三,完善两项制度:一是完善《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拟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轮岗作出硬性规定。对同在一地任市、县局长一定年限的,必须进行交流;省、市、县局同一岗位任职一定年限的中层干部,原则上进行轮岗。二是修订完善《江苏省质监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加大领导干部任期内审计的密度,扩大审计的范围,做好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工作,以正确评价全省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