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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放区土地改革要点 | |||||
作者:毛泽东 文章来源:《毛泽东选集》第四卷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26 | |||||
(一九四八年二月十五日)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对党内的指示。 一、不要性急,应依环境、群众觉悟程度和领导干部强弱决定土地改革工作进行的速度。不要企图在几个月内完成土地改革,而应准备在两三年内完成全区的土地改革。这点在老区和半老区亦是如此。
注 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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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lthm 责任编辑:lth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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