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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健全国企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

作者:田丰    文章来源:《理论与实践》    点击数:45    更新时间:2005-10-14    文章录入:lthm    责任编辑:lthm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沈阳市国有企业的改革步伐明显加快,正朝着与国际市场接轨和建设全国装备制造业基地的目标迈进。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中,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以下简称“责任制”)的研究,建立和健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对于实现党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政治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把握现状,正视问题,充分认识建立“责任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建立“责任制”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搞好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企业党组织要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言简意赅地阐述了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途径和根本任务。通过建立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将有利于贯彻这项要求,有利于推进企业改制重组,使国有企业逐步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二)建立“责任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保障。“责任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有企业建立起成熟和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力保证。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离不开党组织运筹全局,把握方向;在董事会和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方面,离不开党组织的大力支持,以及对企业内部各方面关系的协调;在规范企业运行制度,理顺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实现国有资产增值的目标上,离不开党组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困难和危急时刻,在重大政治、经济事件和社会问题面前,离不开党组织驾驭全局,中流砥柱的作用。
(三)建立“责任制”是入世后加快企业国际化、市场化进程的必然选择。江泽民同志曾指出:“只要善于把我们党的政治优势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合力,就一定能使国有企业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在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组织处于政治领导地位,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核心作用,积极帮助企业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避免和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决策后党组织要发动广大党员群众坚决贯彻落实决策内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证和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才能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和国际分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明确界定“责任制”的基本内容
(一)“责任制”的含义、体系及原则
“责任制”是指地方党委按照党章赋予企业党组织的工作职能和中央、省委关于国企党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主要方面概括为若干个指标,落实到企业党建工作具体责任人身上,通过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将这种责任固定下来的工作制度。地方党委在一定时期内,对国有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完成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奖优罚劣,进而形成一种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发展。
责任制体系由纵式层面和横式层面组成。纵式层面由市委,负责国有企业党建的区委、工委、委办局党委,企业党委,企业所属党组织等4个层次构成,呈“金字塔”型结构。横的层面将企业党建工作分成若干个并列的指标,指标构成要体现时代精神,考核标准要科学,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使企业党建工作规范运作,有章可循。
建立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的主要原则是:一是指标设置科学的原则。要使所设置的指标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能全面、客观地反映一个主管企业党组织和企业党组织在某个时期所取得的工作实绩,具有鲜明的目标导向和评价导向。二是指标设置的可操作性原则。实绩考核指标要考虑到组织部门现实操作的承受能力以及操作的成本。防止操作成本很高,超出组织部门的承受能力。三是启用动力激励的原则。把党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与“评先选优”挂钩,与奖惩挂钩,进一步变“虚”为“实”,变“次”为“主”,提高各级党务工作者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使“责任制”真正得到落实。
(二)落实“责任制”,各级党组织必须树立的几种意识
1.责任意识。一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要充分认识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2.机遇意识。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市场,企业党组织要确立“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的机遇意识,牢牢抓住这个重要机遇期,为企业党建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3.发展意识。各级党务干部要看到企业党建工作的本质、主流及发展趋势,坚定信念,勇于开拓,锐意改革,树立迎难而上的良好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工作作风,战胜各种困难,努力开拓企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三)企业党组织对抓好企业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企业党组织必须认真履行以下五条职责:(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2)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依法行使职权。(3)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及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4)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5)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注重实际,采取措施,狠抓落实“责任制”的关键环节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在关键问题和关键环节上大做文章。
(一)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国有企业党的政治核心地位顺利实现。在加入世贸组织、深化企业改革的新形势下,必须把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实现党对企业政治领导的重要保证。一是认真抓好领导班子理论学习,提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二是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为实现党的政治领导提供制度保证。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做“三个代表”的忠诚实践者。四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监督工作的力度,使企业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有一个新的局面。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企业干部队伍。“优秀的企业经营管理者,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宝贵和最稀缺的资源。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经营管理者的作用,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正确贯彻党管干部原则,企业党组织必须履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推荐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考察经理或董事会拟任免的人员,并提意见和建议;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养,考察和监督;对拟任免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考察。企业党组织要充分尊重董事会和经理的用人权,积极探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管人用人相统一的企业内部人事制度。
(三)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把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落到实处。江泽民同志指出:“企业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为实现党的任务和企业改革与发展服务,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职责和基本途径。企业党组织要根据中央要求,从企业实际出发,科学界定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范围和内容;要建立与法人治理结构相适应,有利于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党委成员包括成员中的行政负责人要提高参与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决策后,广泛发动党员和群众,确保决策的顺利执行。
(四)突出主人翁地位,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面对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双重压力,只有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的方针,充分相信职工,放手发动群众,才能使企业增强向心力、凝聚力和发展后劲。要充分尊重党员群众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首创精神,组织党员群众深入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载体活动。重点围绕企业生产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组织党员和职工群众集体攻关奉献,千方百计做到经济效益与党建工作相得益彰。
(五)优化内部领导体制,为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创造条件。近几年,沈阳市国有企业在建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大进展。然而,有的国有企业虽然在形式上实现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但实质上党委会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没有做到有机融合,存在偏重生产经营工作,忽视党建工作的问题。董事长和党委书记一人担任,既要作为国有资产出资者代表,肩负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又要肩负起实现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和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责任,必须切实履行党委书记的职责。
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制”的考核机制
为保证“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必须采取必要的考核措施,建立奖惩制度,使业绩突出的受到奖励,使业绩平庸的退出岗位,从而鼓励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把企业党建工作做得更好。
(一)建立考评体系,是建立“责任制”的必要措施。一是建立实绩考评体系。充分考虑指标之间的相互内在联系,设置一些关联度大的指标,使各项指标相互制约,以便于鉴别指标完成情况的真假度。二是规范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的基本程序为向上级党组织做出评价报告,企业领导人员向考核组和职工代表述职,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民主评议,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组织考察。三是扩大民主,增加党员和群众评议党组织工作绩效的环节。
(二)强化激励措施,是建立“责任制”的内在动力。马克思曾经提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利益是人们行动的动力源泉,因此,建立“责任制”必须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加大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措施。试行带有长期激励特点的年薪制、期股期权制,为企业经营管理者安心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通过提高优秀企业党务工作者的社会知名度、职业信誉度和政治待遇,通过评选“两先两优”授予荣誉称号、评选劳动模范等方式给予精神鼓励。
(三)建立追究制度,是建立“责任制”的根本保证。为了保证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的客观和公正,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上级党组织是考核的责任主体,受理有关考核上的检举、申诉,制止、纠正违反责任制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分别设定考核部门、考核组和考核者的责任,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考核人员避亲、避长期工作地的原则。发现考核者或被考核者有弄虚作假行为,要及时处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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