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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生活篇(9-16)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党建资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23 20:14:27 文章录入:lflxn 责任编辑:lflx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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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我们党的组织是通过各级组织间的一定联系来体现和维护的。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就是维护党的组织形式的统一。下级组织如果不服从上级组织,如果这成为全党的现象,那党就失去了党的统一。虽然下级组织和上级组织的意见,都是党员意见的集中和反映,但上级组织所集中、所反映的党员的意见的范围,比下级组织要大。而且上级机关判断。处理和决定问题也比下级组织有更大的准确性。有时,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不完全有利于下级组织,但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看问题,还是有利于党的整体的,因此也必须服以上级。 10、全党和全体党员要服从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是维护全党集中统一的首要条件,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保证。我们党是由中央到地方的党组织结合起来的统一整体。而这个统一的整体的最高领导机关就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它是全党利益和意志的集中代表者,是统率全党行动的最高权威。 我们党在领导革命和建设的长期实践中,早就形成了全党的各级组织的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优良传统。在我们党今天,强调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对于全党上下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同心同德地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1、各级领导机关由选举产生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要选举产生。这是重要的组织原则。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由选举产生,是实现党的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保证。只有选举产生的党的领导机关,才能充分体现党员的意志,才能建立一个在党员和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强有力的领导班子。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由选举产生,是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的重要措施。由党员民主选举干部和对干部实行监督,体现了党员在党内的应有地位,有利于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党 的各级领导机关由选举产生,有利于保证各级领导班子的纯洁性,加强对干部的监督,防止不良分子混进各级领导班子。 12、坚持党性,根绝派性 派性同无产阶级的党性是根本不相容的。搞小派别,结帮营私,是极端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表现,是封建阶级和小生产者的行帮思想在党内的反映。 党员如果背着党有组织地进行与党的路线、决议相背离的活动,就是派性活动。进行派性活动,必然会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破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如果不加以坚决制止而任其发展,就会导致党的分裂。 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处理党内关系方面必须实行“五湖四海”的原则,一定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在处理同志的关系上,不能因为私怨而耿耿于怀,不应由于亲疏而有不同的对待。不允许拉拢一部分人,排斥一部分人,抬一部分人,压一部分人。 在党和群众的关系上,同样要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倾向。把亿万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满腔热情地团结非党同志一道工作。 在干部工作中要坚持正派公道的作风,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严禁以派性划线,严禁利用职权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私人势力。共产党员应该忠于党的组织和党的原则,不应该效忠于某个人。任何人不得把党的于部当做私有财产,不得把上下级关系变成人身依附关系。 13、讲真话,言行一致 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光明磊落,表里如一,是共产党人应有的品质。 共产党员对党组织不应隐瞒自己的错误和观点。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有什么意见,有什么批评,摆在桌面上。不要会上不说,会下乱说,不要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要口是心非,阳奉阴违。 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对人对己都要尊重事实,按照事物的本来面貌如实地向党反映情况。不可看领导需要什么就提供什么,更不许可弄虚作假,骗取信任、荣誉和奖励。不准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纵容、暗示、诱使、命令或强迫下级说假话。 14、正确对待不同意见 发扬党内民主,首先要允许党员发表不同的意见,对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真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只要不反对党的基本政治立场,不搞阴谋诡计,不在群众中进行派性分裂活动,不在群众中散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由于认识错误而讲错了话或者写了有错误的文章,不得认为是违反了党纪而给予处分。 党内在思想上理论上有不同认识、有争论是正常的。对待思想上理论上的是非,只能采取摆事实、讲道理、民主讨论的办法求得解决,决不能采取压服的办法。有些思想理论是非一时解决不了的,除了具有重大政治性的和迫切现实性的问题以外,不要匆忙作结论,留待以后进一步研究和经过实践来解决。 15、党内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在共产主义运动中,领袖人物虽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归根结底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个人崇拜是对个别领导人进行违反实际的、违背科学的、无原则的、盲目的推崇。它无限夸大个人的作用,把领袖神化、偶像化,否定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个人崇拜必然导致个人的独断专行,削弱甚至破坏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会给党造成巨大的危害。“文化革命”中大搞个人崇拜,使党和国家遭受了巨大的损失。我们要永远吸取这个历史教训,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16、允许党员保留意见 十五大党章规定:“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甚至中央提出”,“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按照上述规定,党员对组织的决议和政策,对组织所作的鉴定党员有正当权利,不能把党员保留自己的意见误认为是坚持错误。所谓坚持错误,是指党员犯错误,不改正错误,甚至继续犯错误。这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因此,党员保留意见和坚持错误完全是两回事情,不能混为一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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