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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篇(7-10)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党建资讯网    点击数:134    更新时间:2005-12-23    文章录入:lflxn    责任编辑:lflxn

7、支部大会通过吸收X X X同志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XXX同志参加工作以来,他多次向党支部表达了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该同志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认真,勇于负责;学习勤奋,勤于思考;有较强的求知欲和进取心,富有朝气;业务水平较高,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对党组织忠诚坦率,对同志热情诚恳。提出人党要求后,能虚心接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批评意见。
    党支部于19 X X年X月X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讨论了X。X同志的人党申请报告。支部大会认为XXX同志已基本符合共产党员的条件,同意吸收人党。支部大会表决情况:本支部共有党员20人,今天全部到会。其中,有表决权的15名党员(5名是预备党员),一致同意吸收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希望XXX出志人党以后,加强党性锻炼,严格要求自己,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中共XX支部党员大会
    年 月 日
 
8、召开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必须注意的问题
    1.吸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不超过支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支部大会应改期举行。
    2.人党申请人及其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如人党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时,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在一般情况下,两名介绍人都应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介绍人中有一个人不能出席,但在会前已向支部作了负责的介绍,支部大会也可以讨论。
    3.支部大会表决时,人党申请人不必退席。
    4.在讨论表决时,如果有少数同志提出相反意见,又属于正常的情况,这并不影响讨论通过,不要强求统一认识。如果持相反意见的人数较多,影响表决,则不要匆忙作出通过与的决定,可暂时体会,进一步听取意见,在下一次支部大会上再行讨论表决。如果赞成票还是不能超过支部大会应到的有表决权的党员数的一半,或刚好一半,就应当作不同意吸收入党。
    5.在讨论表决时,党员弃权,在原则上是允许的。但这不是积极的态度,不应提倡。对发展某个同志人党,党员应当明确表示自己的意见。如果感到对某些情况不够了解,应当在会上提出来,把情况弄清楚,而不应该随便放弃自己的表决权。
    6.一般情况下,每次支部大会只讨论一个人的人党问题。如果一次支部大会讨论的人数在两人以上,则应讨论一个表决一个。在同申请人党的人谈话时应该注意的问题:(1)与申请人党的人谈话前,要认真审阅其《入党志愿书》和有关人党材料。从中审查入党手续的有关问题,看人党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同时,谈话人还必须到申请人党人的所在单位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尽可能多接触一些同志,如党支部成员、人党介绍人、熟悉发展对象情况的党员和群众等,从而对申请人党人的工作、学习、生活中的表现和人党过程、群众威信等情况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拟定好谈话提纲,使谈话更具有针对性。(2)要注意谈话效果,应该着重了解其人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和理解程度,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对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等情况,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帮助,提出明确要求。谈话应讲求方法,态度要和蔼,启发被谈话人无拘无束地谈出自己的心里话,真实地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3)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党的人能否人党的意见,如实地填写在《人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签名盖章后向党委汇报。通过谈话了解到一些涉及政策界限不清或有争议而一时拿不准的问题,应将情况及时向党委汇报。
   
9、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审批预备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把关。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预备党员必须由支部的上级党组织,即党委(工委)审批,经授权的党总支能审批预备党员,它的责任是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有些县以上党委直接领导的独立单位的党总支和大型厂矿企业、高等学校直属的分厂、分校党总支,经县以上党委授权,可以审批党员(必须注明是授权的)。党组和临时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过程中,应当注意四点:(1)做好审批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①对党支部报送的申请人的《人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如发现材料不全或存在其它问题,抓紧查清或由党支部补报。②提前通知每个党委委员,告知召开党委会审批接收预备党员的时间,以及审批对象的基本情况,使委员事先有所准备,以便能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2)坚持标准,严格审批。在审批预备党员时要认真听取谈话人和组织部门的意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人党手续是否完备。在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时,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去衡量。审议人党手续是否完备,主要看申请人人党是否按照党章和《细则》规定的程序履行了手续,以及《人党志愿书》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等。党委审批预备党员时出现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处理。若因有的党委委员对申请人的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不同意见,应由党委指派的谈话人或党委组织部、报批党支部的负责人说明情况;若因申请人存在某些缺点错误,党委委员对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有不同意见,应展开充分讨论,认真分析这些缺点错误是否影响其人党,尽可能取得统一认识;若因申请人的某些重要问题没有调查清楚,引起意见分歧,应暂时休会,待调查清楚后下次再议。确认申请人具备党员条件且人党手续完备的,即可批准支部大会的决议,同意接收其为预备党员,并将审批意见填写在《人党志愿书》的有关栏内,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如发现报批申请人党人的某些问题尚未查清或人党手续不完备,应返回报批支部,在弄清问题和手续完备后再讨论审批。如经审议,申请人党人尚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也应将审批意见填写在《人党志愿书》的有关栏内,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协同报批党支部,认真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3)坚持集体讨论,逐一审批。审批预备党员,必须召开党委会议或经授权的总支委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审批预备党员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直接关系到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问题。党委必须集体讨论审批并做出决定,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挥每个党委委员的作用,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把住党员的“人口关”,可以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避免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不得以碰头会或传阅或召开有关人员联席会或由部分党委委员或委托党委职能部门等形式和办法,代为审批预备党员。党委(总支)集体讨论审批预备党员,参加会议的党委(总支)委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否则,党委(总支)形成的决议无效。如果在同一决会议上讨论审批两个以上预备党员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4)及时讨论,按时审批。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在党支部通过的接收预备党员决议上报后三个月内讨论审批,无故超过规定时间的,应退回原报批党支部复议后再进行审批;如遇到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超过规定期限的,应重新履行人党手续,包括重新填写《人党志愿书》。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其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党委审批后,应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10、人党宣誓的基本程序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人党宣誓。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人党宣誓,是发展党员的必经程序。这是党组织对预备党员人党后进行的一次庄严的、生动实际的党的观念的教育,也是预备党员自我教育的好形式。党章规定的人党誓词是:“我志愿加人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人党誓词高度地概括了党员对党、对党的事业所承担的政治责任,对每个党员都有约束力。预备党员通过人党宣誓,表明他们自愿承担共产党员的政治责任和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可以使他们时刻用誓言来激励自己,终身牢记自己的誓言,并努力付诸实践,把自己的一切交给党安排,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组织预备党员进行人党宣誓,应注意以下问题:(1)人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举行,不宜在党小组会上进行。党支部(党总支)举行的人党宣誓仪式,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2)预备党员人党宣誓,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其为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时间不要拖得太长。(3)也可以吸收部分人党积极分子参加人党宣誓仪式。(4)举行人党宣誓仪式一定要严肃认真,会场要布置得庄重、简朴,主席台正中悬挂党旗和“人党宣誓大会”的横标。(5)人党宣誓仪式的程序是:唱(奏)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词;预备党员面向党旗,举起右手握拳过肩,在领誓人逐句领读下,跟读誓词。读完誓词后,宣誓人自报姓名;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预备党员和党员、人党积极分子代表分别发言。(6)举行人党宣誓仪式组织要严密紧凑,所有的讲话发言都要简短,时间不宜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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