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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管理篇(1-10)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党建资讯网    点击数:95    更新时间:2005-12-23    文章录入:lflxn    责任编辑:lflxn

1、党员管理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员管理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其具体工作主要是:根据党员数量、分布和流动情况,建立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审查和鉴定;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加强监督和整顿纪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彰优秀党员,清除党员腐败分子,处置不合格党员等。
    党员管理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党员管理以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为目标,通过有效的管理工作,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发挥,使党的先进性得到体现。党员管理的具体措施困形势任务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形式,但其蕴含的党性原则是始终不变的。党员管理必须用党章、党纲规范党员的言行,必须体现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对党员的要求。新时期的党员管理,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对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出的新要求来开展,采取有效的形式,激励党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建功立业。
    不同行业、单位基层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各不相同,党员从事的职业和担任的职务多种多样,党员管理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党员的特点,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式和方法,使党员管理工作富有成效。
 
2、党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加强党员管理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根本措施,是搞好党的建设的最经常最基础的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员管理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根据这个指导思想,党员管理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只有这样,党员管理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才能有效地提高党员的素质,才能保证全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
    根据这个指导思想,党员管理必须始终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党员管理的各项工作和活动,都要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有利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提高党员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党员管理工作必须根据改革和建设的需要,适当确定管理内容,力求把管理工作渗透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各个环节中去,引导党员自觉经受锻炼,积极建功立业。
    根据这个指导思想,党员管理必须以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为根本目标,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特别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要运用组织管理的手段,建立教育、管理、监督的机制,教育党员增强工人阶级先锋战士的意识,抵制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旗帜鲜明地反对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我们党不断经受住执政的考验,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
 
3、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人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它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人党的人一经被批准人党,接收其人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人党的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应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党员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应当一致。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正式组织关系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临时组织关系需开“党员证明信”;狭义概念特指正式组织关系,一般情况下,当我们说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时,是广义概念;当我们说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时,是指狭义概念。
 
4、党员管理的基本任务   
   按照党章的规定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新时期党员管理的基本任务主要是:
    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新时期党员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党员是否履行了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党员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地履行党员义务,自觉地做合格党员。党员充分行使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是党内民主的重要表现。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各项规定,教育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并为党员行使权利创造必要的条件。
    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党章规定,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就是“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党组织对党员的日常管理,主要体现在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上,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党的思想统一和组织统一,才能使每个党员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党员的组织关系是党员身份的证明,党籍是指党员资格。党员的工作变动是经常发生的,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流动日趋广泛、频繁,党员的思想情况、工作表现时有变化,对党员的管理必然是动态的。党员流动后要按规定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党员凭组织关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如果丧失了党员资格,党组织应按规定对党员进行党籍处理。
    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任何时候,党员队伍中都会有落伍者,在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的转变时期,这个问题显得更加突出。对于那些理想信念动摇,价值观念发生变化,其表现已经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应按照十五大精神和党章规定,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措施进行严肃处置,以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5、党员管理的基本原则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从严治党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是对党员队伍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一个重要原则。首先,通过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增强党员意识,自觉坚持党员标准。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徒有其名的党员,经过多次教育,仍不能改正的,要劝其退党,或者从党内除名。其次,通过加强党员管理,维护和保障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管是谁违反了党的纪律,都要按照党章的规定,毫无例外地受到党的纪律的制裁。第三,通过加强党员管理,建立严格的约束机制,使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地接受党内外群众和党组织的监督。
    注重实效的原则。密切联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坚持党员管理工作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以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这是党员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做好这项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搞好党员管理工作,必须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牢固树立为实现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的指导思想。实效可以表现为许多方面,但是最主要的,是看党员的素质是否有所提高,党性是否有所增强,能不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献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带领群众为本地区、本单位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成绩,在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制度规范的原则。严格的规章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有效地规范和约束党员思想、行为的重要保证。制度规范原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制定和完善党员管理制度。如“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目标管理制度等。二是制度的实施和检查。三是引导党员自觉地执行制度。
    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思想教育与组织管理是紧密相联的,二者同等重要,不可分割,不可偏废。
    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党员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在实践中积极探索,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使党员管理工作在改进中加强,在转变中适应,在发展中提高。要把继承优良传统和改革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使管理工作真正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6、党员管理的方法途径
   党员管理工作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在新的历史时期,广泛采用了以下几种方法和途径:
    (1)“三会一课”。“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都有重要作用。
    (2)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会。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增进思想交流,加强民主监督,改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3)“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主要是指党内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的活动。这项活动要制定出既有先进性,又切实可行的评选条件,努力在“争创”上下功夫,定期评选表彰,以激励党员奋发进取,建功立业。
    (4)党员目标管理。这种管理方法要求党组织按照党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提出和议定党员在一个时期内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方面的具体目标,通过定期检查、考核,来督促和激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党员联系户。这是农村党员联系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形式。具体内容是,党的基层组织分配每个党员经常联系一户或几户非党群众,向他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他们的思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带动他们勤劳致富,及时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6)党员责任区。所谓党员责任区,主要是农村或企业党组织根据党员的不同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实际能力和活动范围,把需要党员承担和完成的各种生产指标、行政事务、社会工作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充分发挥党员在本单位和本部门的先锋模范作用。
   
7、党籍管理制度
   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人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8、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人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9、党员证明信
    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出参加组织生活的凭证,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党员临时外出、开会、实习、学习、考察等,持党员证明信,证明其党员身份。党员证明信一般只限在六个月内使用。持党员证明信的正式党员,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0、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办法
    根据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铁路系统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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