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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讨论两个《条例》情况汇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数:56    更新时间:2005-10-23    文章录入:lthm    责任编辑:lthm

    根据院党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精神,第一支部于2004年3月18日召开支部会议,在自学的基础上进行了讨论交流,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两个《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0多年、执政50多年来,最全面、系统的自我约束与发展的条例。它是在反腐倡廉和党的建设中,党内监督理论和党内法规的重要成果,是党内防腐治腐的一把利器,是一盏雪亮的无影灯。通过学习贯彻两个《条例》,进一步拓宽了每一位党员的思想政治新视野,开辟了新途径,全体党员都清楚地认识到,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只有在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上加强党内监督,才是有生命力的、健康的、有效的,并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进一步加强自我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
在讨论中,大家积极发言,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新时期党内一部十分重要的法规,“条例”从党内监督实际出发,就发展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建设、中央委员会监督中央政治局、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制约与保护支持相结合、监督职责的划分、党内党外监督相结合等作了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党内监督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条例”明确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指导思想,规定贯彻实施党纪处分应当遵循宽严相济的精神,对违纪案件的处理规定具有现实可行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有利于更好地维护了党的良好形象;加强各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协调配合,规范党纪处分决定的执行程序,有利于切实维护党纪处分决定的严肃性。《党内监督条例》的核心是民主,其中包括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虽然我们现在说是党内监督条例,但它离不开人民的监督。《纪律处分条例》的核心是纪律。前者属于民主自由的范畴,后者属于集中的范畴。民主和集中、自由和纪律是对立的统一、辩证的统一。这就形成了相辅相承、相得益彰的关系。
任何一项规章制度,都是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规范。规章制度再好,如果不能在实践中贯彻落实,就只能是纸上谈兵。大家表示,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两个《条例》上,对每项制度及规定进一步细化并真正落到实处,使思想政治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同时从自身做起,认真学习、广泛宣传、贯彻执行好两个《条例》,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自己的党建资讯网本职工作与学院的发展目标结合起来,为推进我院的教育事业走上新台阶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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