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简介 | 部分用户 | 党建电教片 | 企管电教片 | 图书图片 | 文章中心 | 欢迎投稿 | 雁过留声 | 联系订购 | 
您现在的位置: 党建资讯网 >> 文章中心 >> 理论实践 >> 支部建设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党委议事决策必须坚持会议决定            【字体:
党委议事决策必须坚持会议决定
作者:许少卿 薛斌    文章来源:《解放军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18

   会议决定,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的实现形式和必经程序,反映了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严肃性。提高会议决定的质量,确保党委决策的正确性,对于保证党委实施正确领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决定的目的,是对酝酿成熟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表决。党委决策最终要靠会议来决定。能不能把会议开好,既是检验党委凝聚力、战斗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科学决策的关键。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党委书记民主作风不强,习惯会前定调,自己说了算;有的党委成员认为听从书记的意见是“下级服从上级”,忽视了党委会议“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有的党委成员喜欢当“好好先生”,有些事情明明觉得不合适,也不发表不同意见。这些错误认识和做法都影响了会议决定的质量,应该坚决予以纠正。
   会议决定一般要经过确定议题、调查论证、发“安民告示”、会前交流思想、会上充分讨论、形成正确决策六个程序。在会议讨论时,正副书记要有良好的民主作风和尊重各位委员的虚心态度,善于启发大家充分发表意见。对少数人的意见应认真考虑,即使是不正确的意见也要让人把话说完,注意吸收其中的合理成分。党委成员要增强参与意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不看“脸色”行事,不看“来头”说话。在形成正确决策的环节上,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正式表决形成党委决议。要防止“官位决策”,不搞谁行政职务高谁说了算;防止“经验决策”,不能习惯于照老套套拿主意;要防止“快速决策”,在表决赞同与反对人数接近时,应进一步做好发扬民主的工作,除紧急情况下,应进一步交换意见,等到意见相对一致时再作决定。
   作出科学的决策,既要有很强的原则性,又要有灵活的策略性和很高的艺术性。提高会议决定的质量,还应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书记与委员的关系。书记是党委活动的组织者和日常工作的主持人,承担着集体领导的“第一位责任”。但在党委会议上,书记和委员处于平等的地位,讨论决定问题时,都只有一票的权利。因此正副书记要以平等的身份与各个委员研究问题,做到有主见而不主观,敢决断而不专断。二是集中正确意见与少数服从多数的关系。集中正确意见,是通过对各种意见、方案进行比较鉴别党建资讯网,把最好的意见集中起来的过程,少数服从多数是实施集体领导必须遵循的组织原则。但有时少数人的意见在某个方面、某个问题上是正确的,这就需要慎重对待,不能仓促表决,而要注意搞好引导,充分讨论,力求统一班子成员的思想,集中正确的意见。三是争论与团结的关系。党委讨论时出现不同意见的争论,是党内发扬民主的正常现象。会议决定时,既不能为了追求团结而限制争论,也不能把正常的争论当成是闹不团结。出现争论时,要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让争论双方把各自的理由说清楚,从而有利于在对比中辨优劣。在双方出现激烈争执时,正副书记要特别注意做好引导、调节工作,尽快消除分歧,防止因意见不统一而影响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和最终决策的贯彻落实。

文章录入:lthm    责任编辑:lthm 
  • 上一篇文章: 加强党支部书记能力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 下一篇文章: 我做联合党支部书记的“三板斧”
  •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